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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上轨道
时间:2013-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大港检察院控申科积极投入到检察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划和实践中。2007年初,大港检察院控申科结合高检院、市院的最新规定和工作实际,对包括首办责任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在内的原有科内各类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近四万字。通过修订科内制度为干警办理业务提供最新最规范的指导,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做到事事有人管、项项有记录、件件有考核、不断在进步。2008年,大港检察院开始筹备推行规范化管理机制,控申科组织专人历经十余次修改,完成了控申工作操作规程、操作标准、岗位说明书、考核要点,归纳整理了受控文件清单、考核表、记录清单。2009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法律法规变动又对所有规范化文件进行了第一次改版。在科内人员多次被抽调、人员长期紧缺的情况下,控申科人员参与编写了高检院《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和“规范化管理机制范本”,配合完成了全院的规范化软件设计开发工作。控申科编写的关于控申工作的规范化文件,被高检院列为全国推行规范化工作的范本。长期的规范化管理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高检院抽调全国检察骨干对大港检察院开展的规范化外审中,控申科为全院唯一零瑕疵科室。控申科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三届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