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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创新之路上将爱进行到底
时间:201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名开心雀跃的青少年在一个人生十字路口转角,受到网络游戏、赌博等各种诱惑,一失足身陷泥潭无法自拔,此时一双温暖的引领希望之手将该名失足少年拯救出来,这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法制宣教时,通过多媒体展示该院未检干警用“心”镌刻出的“河北未检”动画徽标。

  2008年1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六年的时间里,为了把迷途的孩子从犯罪的泥潭中拯救出来、走出阴霾、回归正确的人生轨迹;为了使更多的青少年警醒自护、远离犯罪、健康快乐地成长,河北未检干警以特有的细腻和真情,用“心”谱写了一曲融情于法的大爱之歌。走创新之路,将爱进行到底,是他们发自心中的呼唤,也时刻指引着他们努力的方向。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助罪错青少年正常回归社会 

  一扇厚厚的门被推开,档案架上排放着一本本的案卷材料,每本案卷上都赫然标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印记,这是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库”,在这里,已被判决的多名罪错青少年的犯罪记录被封条锁住了。

  为有效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市率先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规范——《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的条件、程序及查询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并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库”,对符合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的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信息予以封存,实行专人保管、单独保密管理,实现了检察机关内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同时设计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审批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书》三种文书,与《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制度》配套使用,对决定记录封存的案件,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或者决定不起诉等各个环节实行全面封存,对书面案卷、电子案卷、案件信息、电子文书实行全面加密处理,对涉及案件办理、案件监督、案卷保管的部门和人员实行全面保密要求,从而进一步细化封存程序,达到了检察机关内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规范化操作;为了实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社会化构建,该院起草制定并与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六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封存的适用条件、主体、具体操作程序、记录查询及法律监督保障措施进行规范,为封存制度在辖区内构建了一个有效的运行框架,促成了公、检、法、司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携手联动,实现了社会领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规范的构建和运作。

  截至目前,河北未检已对56名已被判决和3名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依据《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相关部门的犯罪记录封存及查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封存制度的执行,在全区范围内为罪错未成年人顺利融入社会消除了障碍,为他们正常回归社会开辟了绿色通道。如辖区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练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未检干警经调查了解到练某某平时学习努力、表现良好,犯罪系一时冲动,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遂经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并依法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练某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成为持“清白”档案就业的受益者。

  “五老爱心家长”打开迷途青少年的心扉 

  “爷爷奶奶,我可以这么称呼你们吗?谢谢你们让我在异地也感受到了亲人般的关怀;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在我最困惑、无助的时候,把我从深渊拉了回来。”这是一名罪错青少年在看守所接受讯问后对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干警和该院聘请的两名“爱心家长”说的一段话。

  近年来,随着新市民的不断涌入,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相应攀升,未检实践中发现,对于在天津市作案户籍在外省市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为路途原因,仅能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向法定代理人以邮寄的方式送达《法定代理人告知书》。而且,对于许多残缺家庭的未成年人,不能提供父母的联系方式,更有甚者,其父母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所以,接手此类案件的未检干警常常感到在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工作中无从下手。针对此情况,2011年,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聘请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成员作为代理家长,有效地弥补了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缺憾,落实了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

  “五老爱心家长”关护制度实施三年以来,该院一共为22名被羁押的罪错青少年聘请代理家长全程参与讯问。“五老爱心家长”参与讯问,既消除了这些罪错青少年紧张无助的心理、调整好了被关押后的心态,而且“爱心家长”浓浓的亲情更使一些长期缺失家庭温暖的青少年流下悔恨的泪水。“爱心家长”的参与不仅使案件得以迅速处置,更抚慰了这些孩子的身心,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如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件中,因刘某某系外地人,父母离异后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亲两年前去日本打工,由于爷爷和奶奶年老多病不能来津,刘某某在天津也无亲属监管,为此,承办人请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两位老同志,走进看守所,担任“爱心家长”,全程参与对刘某某的讯问过程,并配合开展说服教育工作。讯问中,刘某某欧洲杯投注官方网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承办人查清了犯罪事实,使案件达到了寓教于审的效果。

  “回顾与展望”法制宣教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在河北区某中学的礼堂舞台上,七、八名中学生因食堂打饭“夹塞”竟然当众大打出手,这不是真的聚众斗殴,而是该校学生在检察院干警的指点下,上演的一场情景再现剧,随后,“小法官”们在检察官的引导下,有条不紊地重现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全部过程,在法庭教育阶段,三名“被告”低头感慨“没想到这样一件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居然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这便是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为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建设法制校园而进行的一次特殊的法制宣教活动。

  2013年,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已经迈入第五个年头,为了总结、沉淀五年的工作成果,展望未来,该院开展了“回顾与展望”未检五年工作系列法律宣讲活动。在系列活动中,未检干警以青少年常见的打架斗殴为切入点,通过生动的情景剧演出,向青少年及其家长进行了别开生面的法制宣教活动。同时,结合16张“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法制宣传画,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以及犯罪问题。该院还将未检干警集思广益撰写、出版发行的《检徽有形、大爱无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案,赠送给青少年、家长和老师,该书内容图文并茂、简单易懂,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开辟“小鬼当家”、“法律故事树”、“触网惊心”、“求职陷阱”等情景预防,既可让青少年自己阅读,也可让家长、教师以此为教材进行讲解。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经将普法的声音传递到了辖区内的每条街道,参加活动的家长和青少年们纷纷表示,这种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加深了对违法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增强了法制宣教的实效性、趣味性。未检干警还利用“未检开放日”平台,邀请市、区院校师生及街道社区干部100余人参加了“回顾与展望”未检五年法律宣教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通过播放纪录片的方式,将五年来的未检工作机制和成果展现给与会人员,并通过动画播放形式正式启用了代表河北未检的LOGO标志,启动仪式后,未检干警与天津市音乐学院附属中学的学生以家长与青少年之间常见的矛盾为切入点,借助情景剧的方式展示了家长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产生的不同后果,通过生动的情景剧演出,向社区居民和中学生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法制宣教活动。同时,结合 “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法制宣传画,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的网络犯罪、激情犯罪、异性交往、不良群体犯罪问题,并通过现场互动,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的根植在青少年心中,使他们真实的听到了法律的声音并感受到检察官的关爱。

  检徽虽有形,大爱却无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干警正在用一颗颗最真诚的心,融情于法,用真情去感化,用爱心去呵护,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迎接崭新的明天!让更多的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快乐的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