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日前,市院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自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在全市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重点开展三方面监督工作: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方案》强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