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后,依法受理了两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经全面审查诉讼卷宗,发现该案存在借款发生至起诉还款历时较短、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没有实质性对抗等异常情况。经重点调查核实银行资金流水、向相关证人核实案件情况等审查工作后,认定该案构成虚假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经再审后判决撤销原审两份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使得两件涉案金额达360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得以纠正。
虚假诉讼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该案的办理,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正常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诉讼活动双赢多赢共赢,与人民法院共同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