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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3-12-20  作者:曹建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111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检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的工作报告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中央政治局八个多月来的工作,鲜明直率地指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向,是一个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报告,是一个振奋人心、鼓舞斗志的报告,是一个言简意赅、文风朴实的报告。

    曹建明强调,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运筹帷幄,鲜明提出“中国梦”的战略构想,进一步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鲜明提出坚持人民性和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鲜明提出“不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着力转方式、调结构;鲜明提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研究部署全面深化各个领域的改革;鲜明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鲜明提出“法治中国”思想,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鲜明提出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个多月来,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党上下、全国上下呈现新风气新面貌,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拥护和党内外一致好评。

    曹建明指出,这次全会专题研究深化改革的问题,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措施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决定》明确了既不走老路又不走邪路的改革方向;顺应了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显示了与时俱进、攻坚克难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的重要宣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决定》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这个核心,紧紧抓住加强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这条主线,紧紧抓住人权司法保障这个社会关注焦点,把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全面部署,对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曹建明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国检察机关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部署;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坚持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敢于直面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曹建明指出,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决策部署,积极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尤其是高检院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检察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抓紧修改完善新一轮检察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察改革整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二要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大对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三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和实践,坚决按照中央要求,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勇于开拓。四要坚持统筹协调,既要保证检察机关内部的各项改革措施协调配套,又要与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政法机关的改革协调推进。

    曹建明强调,要立足检察职能,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落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促进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决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促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大对国土、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围绕全面参与、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入思考和研究检察机关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更好地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中的作用;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曹建明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当前,既要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又要更加重视深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加强学习实践、统筹协调、战略谋划。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真正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认真研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转载于检察日报2013111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