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涉疫案件的办理,坚决依法打击疫情防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2020年2月份,正值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武清辖区内发生一起购买口罩和体温枪的电信诈骗案。我院得知此情况后,任庆明检察长亲自承办此案,第一时间主动介入侦查,列明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过前期充分的工作,公安机关于6月3日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庄某某,任庆明检察长通过认真审查卷宗,深研细判证据,并利用远程设备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于6月5日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有针对性地制发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
公安机关于6月22日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我院于6月23日审结此案并提起公诉。6月28日,武清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此案,任庆明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认为被告人庄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庄某某对我院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欧洲杯投注官方网站认罚。武清区人民院采纳了我院的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当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庄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的从严从快办理,有效打击了此类利用电信网络诈骗防疫物品的行为,充分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和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