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依法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6月29日,蓟州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连宏应邀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唐某某、邵某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意见。
会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对唐某某、邵某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合议庭意见做了全面汇报,审委会委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发问。随后,李连宏副检察长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经过充分讨论,采纳了李连宏副检察长的检察意见,并达成一致决议。
此次为我院院领导今年以来第二次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方式,检法两家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