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关心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梳理实践中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校园安全工作得到明显改善。
为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天津检察二分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堵塞性侵害未成年人治理漏洞。二分院未检部门系统总结梳理了近三年办理的全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某区政府机关在监督学校建立安全校园及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及在对宾馆、网吧实名制登记、校园周边安全维护、网络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不足。经走访两家被建议单位并征求意见,制定了针对性强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
近日,未检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被建议基层单位,同时向基层职能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被建议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二分院当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体现了对未成人保护工作的重视,检察建议问题找的准,建议内容操作性强,将以检察建议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降低本地区发案率。
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后,二分院还就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未成人保护法律法规与被建议单位开展研讨交流,并就合作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达成一致意见。今后,各部门将携手努力,通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途径凝聚各方力量, 融合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促进未成年保护机制建设,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国家责任体系在各个层面上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