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我院未检部门接公益诉讼部门线索对部分街镇开展实地踏查,对河流、沟渠、坑塘、运河周边是否设有护栏、警示标语、围挡等设施进行踏查,并走访部分街镇政府、村委会,就基层未成年人工作是否设立专人、专岗进行实地调研。
走访过程中,我院主要针对运河、池塘等水域沿岸是否设有围挡、警示标志等设施进行踏查,对存在隐患的点位向相关政府进行提醒,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向相关街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岗位、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内水域建立台账,对已发、易发溺水地点建立巡查制度,充分利用村委会大喇叭和公告栏,加强宣传,防范溺水案件发生。
同时,我院未检部门还开展主题为“防范溺水 保护孩子”的法治公益宣讲。检察官以溺水误区、未成年人如何防范溺水、家长如何有效监护未成年人防范溺水、街镇政府、村委会如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等内容,向村委会委员代表、部分人大代表、中小学生代表开展法治宣讲,从源头、到末端,努力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公益宣讲结束后,我院督促相关单位就易发、高发河段警示标志缺失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我院。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表示全部接受,立即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依法履职,完成整改后向我院反馈整改情况。希望今后与我院长期合作,在预防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防范未成年人意外伤害等多领域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