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渤海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日前,市检察院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行文件会签仪式,联合出台《关于在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公益保护合力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就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鉴定咨询、交流培训和工作联系等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勇出席会签仪式并讲话。
宫鸣检察长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将渤海综合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之一。天津检察机关与海洋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肩负着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做好公益保护的重要职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站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打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高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汇聚力量,将合作机制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实际效能。宫鸣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要求:一要主动加强联系,推动会签文件确定的线索移送、诉前程序等机制和制度的落地实施。二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全面履职,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充分调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的能动性,努力在诉前程序解决公益保护问题。三要加大陆源污染、入海河流污染、海洋环境等类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对于拒不整改的,海洋生态和资源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将坚决提起诉讼。四要深入剖析海洋生态和资源受到破坏的深层次原因和治理中的问题隐患,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风险预警及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和科学治理,全面开启渤海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的新篇章,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天津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陈勇局长表示,《意见》的签订是推动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开端,接下来,我们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严密组织实施,加强团结协作,对涉及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两家单位及时互通情况、共享有关信息、定期交流业务、互相支持配合,对已经发生的问题依法依规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严惩破坏海洋生态和资源环境行为。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侯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杨健,市检察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